金岭矿业: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毅-ag人生就是博

发布时间:2022-08-28 20:24   文章来源:新浪网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1年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作为换届选举新上任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股东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
王毅33

董事会出席情况

2021年共召开10次董事会,其中换届选举任职后召开4次董事会,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王毅42200

2021年度,我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我关注公司动态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凡是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深刻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10月15日在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总经理戴汉强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邱卫东先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戴汉强先生和邱卫东先生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

我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

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我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为持续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同意公司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我对关于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及辞退福利发表独立了意见如下:

公司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及辞退福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利于公司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公司人力资源效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公司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及辞退福利,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我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机构等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各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及时,使社会公众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的最新情况,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和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事项的决策,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王 毅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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